中新網鄭州12月14日電(記者 門傑丹)近日,“河南盲人自考第一人”李金生又有了新的煩惱,他報名參加普通高考遭到拒絕,多次和省市縣三級招辦交涉均無果。12月14日,接受采訪時李金生稱:“我不會放棄參加高考,就算最後考不上,也要捍衛自己和其他盲人參加高考的法律權利。”
盲人對話省市縣三級招辦,高考報名均遭拒
具有高中學曆的李金生是河南省駐馬店市確山縣的一位盲人,為了能趕在12月18日河南省高考報名的截止日期前順利地報上名,他最近已經和省市縣三級招辦交涉了很多次。雖然得到的說法不盡相同,但結果都是一樣——不予報名。
最近一次嘗試報名是12月11日,李金生在確山縣教育局跟工作人員交涉了一個多小時,仍無功而返。
“《關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杏悦2娱乐職教師資、盲聾啞殘疾生、高等職業院校提前單獨招生工作的通知》第五條說到盲人可以報名參加普通高考,可工作人員就是不讓報。”對于這些答複,李金生都感到難以接受:“到底是我在為難他們,還是他們在為難我?”
苦惱的李金生隨後向駐馬店市和河南省兩級招辦谘詢。市招辦的一位相關責任人稱:“你這個是全國首例(盲人報名普通高考),試卷不好弄,不讓你報是對你負責。”另一位工作人員稱,河南省招辦的工作人員稱:“這種情況我們沒碰到過,已經向領導匯報了,你等著吧。”
甚至,確山縣教育局的工作人員表示,希望李金生能放棄參加普通高考,改報專門招收殘疾人的單獨考試。李金生當即拒絕:“單獨招生的專業限制很嚴格,只有按摩和音樂。我想學法律,再說了,沒有任何法律規定盲人不能參加普通高考的,而且法律還規定我們有權用盲文試卷來參加高考。”
李金生曾為盲人爭取到自考權,自言不會放棄高考
提起李金生,在盲人圈子裡也算是名人,這是緣于他曾在10年前為盲人爭取到了參加自學考試的權利。
“那時候自考不讓盲人考,和今天高考的情況差不多。我就帶上方便面礦泉水,住在招辦旁邊的大街上好些天,天天去和他們講,最後他們還是同意我報名了,而且考試的時候專門有人幫我讀題和寫字。”說起當時的經曆,李金生感慨良深。為此,他還曾受到時任中國殘聯主席鄧樸方的接見和表彰。
說起此次想參加高考的緣由,李金生又來了興致:“雖然我現在做按摩收入還不錯,但是我總覺得,我和別人沒什麼不一樣的,他們能做的很多事情,我也一樣可以做。現在技術這麼發達了,我可以用電腦上網看書,可以用手機導航出遠門,我想換個職業也完全有可能。我對法律很感興趣,希望能學學這方面。”
接著,李金生話鋒一轉:“本來以為,現在和10年前相比,法律已經完善得多了,盲人參加考試的障礙在法律裡早就消除了。哪裡會想到,這些法律落實起來這麼難,我報名就莫名其妙地被拒絕了,而且連一個讓我信服的理由都沒有。不過,我是個很固執的人,我選定了的事情就一定會堅持到底,我這次絕不會放棄參加高考的。就算最後考不上,也要捍衛自己和其他盲人參加高考的法律權利。”
普通高考排斥盲人由來已久,改革呼聲日益高漲
李金生遭遇的情況,究竟是個案,還是比較普遍的現象呢?經過互聯網搜索,竟找出一年來數十條有關盲人無法參加普通高考的新聞報道。12月3日,央視新聞頻道曾播出一段新聞,盲人公益人士王瑞在教育部門前舉牌呼籲,教育部門應依法在普通高考中為盲人提供盲文或電子試卷。
在獲知李金生報名被拒的消息後,王瑞失望地說:“上周末教育部剛剛披露了高考改革方案的信息,這個改革應該是促進教育公平的,現在卻發生這樣的事情,讓人難以接受。高考可以制作少數民族文字卷,公務員考試可以用語音電腦給盲人機考,普通高考為什麼還不行呢?現在甚至連報名的資格都沒有了。”
同為盲人的中國殘聯盲協副主席滕偉民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我們曾經通過人大、政協反映過這個問題,能不能用盲文給我們出試卷?教委的答複是:‘第一,我們無法保證通用的試卷保密;第二,我們找不到人判這個卷。’試卷我就能判,原來北京好多盲人自學考試答的卷都是我判的。”
殘疾人受教育權受法律保護,統考提供盲文及電子試卷已有先例
對于李金生高考報名遭拒一事,長期關注殘疾人權益的河南博陽律師事務所黃銳律師表示,我國《教育法》、《殘疾人保障法》等法律中都對殘疾人平等受教育的權利做了表述。
“參加高考是殘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前提,教育部門應當在考試的報名和實施過程中為殘疾考生提供幫助和便利。此外,河南省招辦今年發布了《關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杏悦2娱乐職教師資、盲聾啞殘疾生、高等職業院校提前單獨招生工作的通知》,其中有這樣的內容:盲聾啞考生‘如要兼報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屆時還須參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的報名。’這進一步從政策上明確了盲人參加普通高考的權利。”黃律師說:“我國《殘疾人保障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國家舉辦的各類升學考試、職業資格考試和任職考試,有盲人參加的,應當為盲人提供盲文試卷、電子試卷或者由專門的工作人員予以協助。普通高考屬于國家舉辦的升學考試,適用這一法條。另外,從立法的現實價值看,如果盲人根本沒資格參加這些考試,法律裡就不必有這樣的條款了。”
王瑞介紹說:“今年十月全國公務員招錄考試,就給報名的盲人提供了電子試卷,這種方案經過實踐的檢驗,證明具備可行性。目前國內一些盲校,平常的期末考試都是利用計算機進行,電子試卷比較符合盲人的實際需要。當然,盲文試卷也是不錯的選擇。比如香港的教育統考,多年來一直為有需要的盲人提供盲文試卷,實際操作中積累了比較豐富的經驗,形成了一套相對完備的制度。希望教育部門能夠在這方面盡早作出改進,不要讓李金生這樣的盲人再四處碰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