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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歧視”挑戰畢業生公平權

來源: 人民日報 發布時間:2014年01月16日 點擊數:

又是一年就業季。根據日前教育部發布的數據,2014年我國高校畢業生高達727萬人。對于在就業重壓下的高校畢業生來說,這個冬天格外長。一方面是畢業生數量持續走高強化了就業市場供大于求的態勢,使他們嘗到“就業難”的滋味;另一方面更來自于屢禁不止的“就業歧視”,使他們遭遇“被拒絕”的尷尬。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調查結果顯示,逾七成的高校畢業生在求職中遭受過不同程度、形式各異的就業歧視。許多名企在招聘中明確規定“要求本地戶籍”、“優先考慮男性”、“僅限985、211高校畢業生”。這些形形色色、五花八門的就業門檻不斷提高,且大有“合理化”、“正當化”趨勢。

對于明明是就業歧視的現象,有些企業的人力資源部門負責人還振振有詞,聲稱那只是“根據崗位需要”進行“區別對待”的選擇行為,有的則強調企業也應持有“自主選擇”和“優勝劣汰”的權利。這實則是對就業公平的一種挑戰,嚴重違反了就業促進法的有關規定。

變相抬高招聘門檻的就業歧視帶來的危害不可小覷。首先,歧視意味著否定,無疑會對初出茅廬的大學生求職群體造成難以撫平的心理挫傷;其二,歧視意味著不公平,因戶籍、性別等無法改變的因素剝奪部分人群的就業機會與平等權利,加劇人與人之間的不平等;其三,歧視意味著特權,用人單位利用買方市場優勢,亂開條件,將會惡化人才競爭。這些行為與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相悖,是在制造新的不公平,不利于社會和諧與穩定。

那麼,為何“就業歧視”大行其道、屢禁不止?歸根結底是不理智、不科學的人才觀在作怪。用人單位過分誇大“學曆”、“性別”、“工作經驗”等,未能做到“理智識人、客觀舉人”,淘汰了不少真正符合企業需要的人才,這將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企業發展。不斷抬高用人條件,看似在人才搶奪戰中占據了主動,殊不知如此生硬的篩選法,濾走的也許是可以給企業帶來最大效益的真人才。

當然,反對就業歧視並不意味著對求職者“一視同仁”。在“用工條件實為職業內在需要”範圍之內,用人單位有按崗定位、任人唯賢的自主權,如“經濟分析師要求碩士及以上學曆”、“送水工搬運工男性優先”等,此時要求招聘一刀切反而會導致人力資源的不合理配置,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

反對就業歧視,促進就業公平,是一項關乎社會各方的系統工程,其中樹立科學正確的人才觀乃重中之重。從政府層面講,要充分發揮制度的規範、強制作用,引導並鼓勵企事業單位不拘一格、任人唯賢,同時加大監管力度,糾正招聘過程中的歧視行為。從用人單位角度講,要為畢業生們提供公平競爭的土壤,“有能則舉之”,同時增強守法意識,理性用工,規範招人用人行為。


【編輯:】 【終審:宣傳統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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