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開學初穩定的教學秩序,教務處將對全校進行期初教學檢查,主要檢查學期初的教學准備工作和開學初的教學運轉情況,具體安排如下:
1、期初教學檢查的時間
教學周第一周(3月1日—3月5日)進行。
2、期初教學檢查的內容
(1)本學期開課課程的課程標准建設情況;
(2)各教師教案情況(至少備足兩周的上課內容),檢查課程學期授課計劃的制定情況;
(3)課表落實情況;
(4)學生注冊、到課情況;
(5)教室、教學設施運行情況;
(6)教材發放與到位情況;
(7)教師上課到崗情況;
(8)開學初教學秩序巡查;
3、期初教學檢查的實施辦法
(1)以各系部自查為主,于3月8日將期初教學檢查匯總表、教師授課計劃交教務處;
(2)教務處、督導抽查。
教務處
2021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