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出臺的《關于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是對近年來各地高職考試招生改革實踐的全面掃描和經驗總結,是建立在實踐探索基礎之上的一項制度創新。文件提出的6種考試招生方式,對症准、招法實、操作性強,其作用和影響值得期待。
《指導意見》為3類招生對象設計了多元化升學途徑:一是為普通高中畢業生開了三條升入高職學習之路,有高考、有校考、有免考。即以高考為基礎的考試招生辦法、有關院校單獨考試招生辦法和部分特殊專業的綜合評價招生辦法,增加了學生的選擇餘地和升學機會。二是拓寬了中職畢業生升入高職學習路徑。中職畢業生對口升高職,實行以專業技能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的招生辦法。三是為技能拔尖人才提供了免試入學政策。
《指導意見》關注了經濟社會發展對職業教育的3種特殊需求:一是為了保障一部分特殊行業對于職業技能人才的急需,探索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為依據的綜合評價招生辦法。二是對于一些技術含量高、培養周期長的專業,實行中高職貫通的招生辦法,招收初中畢業生,采取三二分段制和五年一貫制培養模式。三是對于一些技術密集型產業集中地區及高等教育相對發達地區,鼓勵采取單獨考試招生辦法,並適度擴大單獨考試招生的杏悦2娱乐數量和錄取規模。
盡管全國高考日期臨近,但這一《意見》還是對各地做好今年的高職招生工作有重要意義。北京、天津、江蘇、廣東、上海等一些已經進行高職考試招生制度改革試點的省市,可以進一步增強改革信心,鞏固改革成果。對那些高職招生改革步伐較慢的地方,也可以在《意見》指導下積極嘗試有關錄取方式,加快高職招生改革。孫善學(首都經濟貿易大學黨委副書記、研究員,中華職業教育社常務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