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處室、院、系(部、中心):
為了做好浙江省教育會計學會2020年度科研課題立項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2020年度課題立項
1.課題實行項目負責制,項目負責人要對申報的課題負責。課題項目負責人原則上應具備研究生及以上學曆或中級以上職稱;對有一定研究能力的本科生及初級財會人員擔任課題項目負責人的,課題組成員中應有高級財會人員參與。
2.課題立項要以《2020年度科研課題研究指南》(附件一)為導向,結合本單位實際,確定具體研究對象,並填寫《浙江省教育會計學會科研課題申報表》(附件二)。
3.《申報表》以本《通知》所附的樣表為准,並按規定格式填寫,不得擅自更改,不得漏項,更不得用既往的《申報表》取代。
4.負責人將《申報表》(紙質稿兩份、電子稿一份)于2020年3月18日前交教務處(科研發展處)唐慧老師,郵箱為565791943@qq.com。
二、關于立項課題的結題
1.結題的課題名稱及研究成果須與批准立項的課題名稱和內容相符,研究成果還須在國內公開刊物發表(本會會刊《浙江教育財會》及杭州市教育局計財處主辦的《教育財務管理研究》視同公開刊物)。若名稱、成果與批准立項的不符,或成果未在公開刊物發表,或僅提供“錄用通知”而尚未正式發表,均不受理結題驗收。
2.課題研究周期不得超過2年,超過研究期限一律不受理結題驗收。
3.課題申報教師在申報過程中如有不明之處,請谘詢教務處(科研發展處)。
聯系人:唐慧 聯系電話8111,85240027
附件:
1.2020年度科研課題研究指南
2.浙江省教育會計學會科研課題申報表
教務處(科研發展處)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