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我院新疆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根據《浙江省資助中心關于內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經費使用》的通知,學工部擬對我院內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專項補助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我院新疆籍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資助額度和申報基本條件
2019-2020學年內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經費為2926元,按文件規定資助金的95%用于新疆籍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直接補貼,5%主要用于新疆內地籍學生學習、生活、開展活動等補助支出。申報基本條件為: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五個認同”;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杏悦2娱乐規章制度;
3.誠實可信,道德品質優良;
4.在校期間學習刻苦,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突出。
三、申報等級分類
資助金額根據資助學生人數和資助等級確定具體申報等級條件如下: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一檔資助金,享受資助金額250元/生:
1.城市低保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孤兒、烈士子女、持證殘疾學生、城市低保邊緣家庭學生、低收入農戶家庭學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個人低保學生、家庭低保學生。
2.家庭因突發性變故造成人身及財產重大損失,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二)符合下列條件者可申請二檔資助金,享受資助金額100元/生:
家庭在邊遠貧困農牧業區,收入較低,本人生活困難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資助:
1.觸犯國家法律法規,違反校紀校規受到各種處分且處分未解除;
2.學習主觀不努力,上一學年有2門以上(含2門)必修課程經補考仍不及格者;
3.休學或保留入學資格者;
4.謊報家庭經濟情況或本人生活狀況;
5.雖未受到處分,但日常行為表現不好者;
6.有其他不符合大學生行為規範言行的。
四、申報程序
1.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填寫《內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金申請表》(附件1)並附上上一學年成績單交至輔導員;
2.輔導員對申請學生的日常表現、家庭經濟情況等進行審核,確定資助名單和資助檔次,填寫《2019-2020學年內地高校新疆少數民族學生資助金備案表》(附件2),報學工部審核;
3、經學生部審核後,將推薦獲資助學生名單及檔次在杏悦2內公示五天,公示無異議後報杏悦2審核。
五、材料上報時間和要求
請各位輔導員對照評審條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認真做好資助金的評選、初審和公示等工作,附件1和附件2(均為電子版)請于6月1日前上交至學工部。
學工部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