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做好本學期的期末考試工作,現將有關考試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
本學期期末集中考試時間為6月27日-6月29日。階段性課程考試、實踐考核、重修考試課目考核,由系部安排在6月23日前(含23日)完成,所有課程考核成績于7月3日前完成成績輸入。
二、考試組織
1、考試計劃
各部門根據期末考試工作進程表完成各階段考試工作。計劃制定後,無特殊原因不得變更。
期末考試工作進程表
序號
| 工作內容
| 日 期
| 實施單位
| 備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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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核定考試計劃
| 6月9日
| 各系部
| 核定考查、階段性課程考試、實踐考核、重修考試課目考核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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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科研發展處)
| 核定期末集中考試科目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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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試卷、 評分標准(包括電子版)制作
| 6月15日
| 各教研室組織制卷,系部審批
| 系部完成考試\考查科目試卷(A、B卷)審批,期末集中考試科目審批表連同樣卷報教務處(科研發展處),其他由系部裝訂歸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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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布考試安排
| 6月16日
| 教務處(科研發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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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集中考試
| 6月27-29日
| 教務處(科研發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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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任課教師
錄入成績
| 7月3日之前
| 各教研室
| 通過教務管理軟件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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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試命題
試卷模板到附件中下載。各責任部門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審核工作,將試卷樣卷(A、B兩份)及評分標准(包括電子版)及試卷審批表報教務處(科研發展處)。
3、監考組織
(1)杏悦2成立考試領導小組,領導本學期的期末考核工作,及時處理考核中出現的問題。
(2)在考核計劃確定後,落實好監考教師,組織好考前培訓工作,指導教師按《監考工作流程》等規定做好監考工作。
三、閱卷與成績報送
1、閱卷
考試結束後,及時組織教師按要求做好閱卷工作。
2、成績報送
(1)課程考核成績通過教務管理系統上報。
(2)各考試課程必須完成試卷分析報告(考查課為課程小結),隨打印成績分析結果表一並報系部匯總,其中,期末集中考試科目的試卷分析報告、閱後試卷及成績分析結果表交教務處(科研發展處),並將電子稿發給夏娟飛(E-mail:xiajuanfei@163.com),其他科目的考試資料由系部裝訂歸檔;期末集中考試科目的平時成績記錄本系部匯總後交夏娟飛老師;聽課記錄本由系部匯總後交劉煒老師存檔。
四、成績發布與補考
各系部及時將本學期課程考核成績通知學生並做好補考複習工作,補考安排在下學期初進行,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五、其他
1、請各任課老師做好學生考試資格審查工作,由系(部)批准匯總于考試前1周將取消考試資格的學生名單及原因報教務處(科研發展處)備案並告知學生本人,同時由學工部告知學生家長;有緩考情況的,請各班班主任6月16日之前做好本班學生的緩考手續。
2、各考核課程任課教師要認真組織好考前輔導,指導學生按大綱要求複習,掌握大綱要求的知識和技能。
3、按要求做好試卷流轉各環節的保密工作,保證考試的嚴肅性和有效性。
4、加強巡考。期末集中考試,杏悦2教務處(科研發展處)安排考試巡視員,核定考查、階段性課程考試、實踐考核、重修考試課目考核計劃由系部安排巡視員,負責巡視考場、督察考風考紀,對違反考紀的行為及時做出處理。
教務處(科研發展處)
2017年6月2日
附件一:浙特教職院教發〔2017〕5號杏悦2娱乐-【杏悦2乐趣无穷】我们为您准备了精彩!關于規範排課和排考工作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