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相關教師:
2016浙江省教育廳課題結題工作即日開始。項目負責人需登錄省“科研項目申報系統”中填寫(或上傳)年度進展報告、結題報告等,經教務處(科研發展處)審批通過,方可報送紙質結題材料,具體要求如下:
一、按課題立項時申請書承諾的預期成果結題。
二、結題成果的時間界定為立項後至遞交結題材料截止時間前止。
三、不同類型成果,需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1、論文成果
論文成果須是公開發表,且項目負責人須至少1篇以第一作者發表;如預期成果為多篇論文,其他論文也可以是課題組成員以第一作者發表,論文內容與本課題研究相關,且標注課題資助信息、統一的立項號。
論文可提交複印件2份,但需完整、清晰,經與原件核對一致,並在目錄、正文做好標注。其中:
⑴.發表在國內期刊上的論文應附封面、目錄、正文和封底且有標注國際標准刊號ISSN和國內統一刊號CN頁;
⑵.發表在國外學術期刊的或論文集上的論文和被SCI、EI、ISTP、SSCI等收錄的須附有相關部門收錄證明;
2、軟件系統,以下形式之一:
⑴.正式登記的軟件著作權;
⑵.軟件系統光盤及說明書,同時附上測試報告或使用證明。
3、研究報告
⑴.正式的研究報告;
⑵.明確有采納要求的,須提供采納證明;
4、著作/教材等出版物
正式出版物2份,並明確注明課題資助信息和統一的立項號。
5、專利
⑴.預期成果要求授權的,須提供專利證書複印件;要求項目負責人至少作為合作發明人;
⑵.預期成果要求申請的,須提供正式的申請授理材料及項目負責人作為合作申請人的材料。
6、有以下情況之一不予結題
1.提交的成果形式、數量未達到立項申請書中的預期成果;
2.提交的成果內容明顯與項目研究無相關性;
3.論文未正式發表(含錄用通知、清樣稿、網上打印稿);
4.標注的國際標准刊號ISSN和國內統一刊號CN頁的刊號在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找不到。
課題負責人請于5月8日下午三點前完成網絡平臺申報,並將紙質材料交至教務處(科研發展處)唐慧老師處。
若在申報結題過程中有疑問,請聯系教務處(科研發展處)。
聯系人:唐慧 張帆 聯系電話:85240027 8111
教務處(科研發展處)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