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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的通告

發布時間:2016年05月09日 點擊數:

各系部,各位教師:

2017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已經啟動。根據《浙江省自然科學基金競爭性分配管理辦法》和《浙江省自然科學基金管理辦法》,按照我省科技發展規劃任務和目標要求,省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自然科學基金辦)依據“宏觀引導、自主申報、同行評議、擇優資助”的原則,向全省發布2017年度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通告,現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項目類型

本次申請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類型分為:省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以下簡稱省傑青項目)、重點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以下簡稱青年項目)和一般項目。學術交流項目另行通知。

2017年度省自然科學基金經費財政預算與2016年度基本持平。

二、申報項目數量

(一)我院本年度申請額度為4項。

(二)35周歲以下科研人員申報的項目數量原則上不少于各依托單位申請總量的40%。

三、申報時間安排

2017年度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的集中填報工作,自2016年4月30日上午9:00時開始,5月26日下午16:00截止。

申請人應當對其申請材料(包括電子文檔和紙質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各系部應當對相關申請材料進行認真審核把關,及時通知、檢查、督促各項目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完成相關文檔的填報、上傳工作。

四、申請人條件

(一)申請人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

(二)申請人應當是正式受聘于依托單位的在編且在崗科學技術人員,且在項目執行期間每年在依托單位工作時間應不少于六個月,並且應當是申請項目的實際負責人。

(三)項目組全體成員在提交申請前須知情同意。申報期間省自然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將為每位會員提供“申請驗證碼”(詳見操作指南),用來驗證是否同意參加相關申請。

(四)因違反省自然科學基金相關管理規定被暫停或取消申報資格的,不得申請或者參與申請。

(五)申請人當年只能申請1項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當年作為主持人或者主要成員的申請項目數,合計不得超過2項。

(六)如果申請人已主持省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必須在通過結題驗收後,才可申請主持新項目。

(七)2015年度、2016年度連續兩年申請省自然科學基金各類項目(注:以依托單位統一上報到省自然科學基金辦的年度申請項目清單為准,不含學術交流項目)未獲資助的申請人,將被暫停2017年度一般項目申請資格。

(八)2014年1月1日至申請提交日期間已獲得其他省部級及以上項目資助的,應當在申請材料中說明資助情況以及與省基金申請項目研究內容的主要區別。

(九)申請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前,請謹慎考慮與其他類省級科技計劃項目可能產生的沖突。根據省科技廳有關規定,項目申請人在同一年度只限申報一項省級科技計劃項目(含自然科學基金),不得重複或分別申報同年度不同計劃項目,一經發現,取消項目立項資格。

(十)在省內專家評審組評審開始前,如通過省外同行專家評審的一般項目和青年基金項目申請人確認獲得了2016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助,其申請的省基金項目將失去省內專家繼續評審的資格。

(十一)各類項目申請人需具備的其他資格條件和申報要求參見相應的項目申請指南(見附件)。

五、評審程序

2017年度項目評審工作將按照省自然科學基金辦初審、省外同行專家評審、省內專家評審組評審、省自然科學基金委審議的程序進行,具體如下:

(一)省自然科學基金辦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主要審核申請人及項目組主要人員的申請資格和申請材料格式,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不予受理。

(二)省外同行專家評審。通過初審的項目按項目類型和學科代碼分組後,從省外評審專家庫中隨機抽選對應的同行評審專家進行評審。評審中設四檔評分值,即優(A,計5分)、良(B,計4.3分)、中(C,計2.5分)、差(D,計1.5分),優和良的比例視各學科申請情況控制在40%-50%。對青年項目和一般項目項目,省自然科學基金辦將按不高于申報項目數40%的通過率公布進入省內評審組分數線;對重點項目和傑青項目,按不高于申報項目數的35%的通過率公布分數線。並將評審結果及時反饋項目申請人及所在依托單位。

(三)省內評審組專家評審。進入省內專家評審的項目按項目類型和學科代碼分組後,從省內評審組專家庫中隨機抽選對應的評審專家進行評審。傑青項目采取會評答辯評審方式,青年項目、一般項目和重點項目采取網絡評審方式(注:網絡評審專家推薦資助項目時,不需填寫具體評審意見)。擬立項目原則上應有半數以上省內評審專家推薦。

(四)省自然科學基金委審議。省自然科學基金辦根據省內評審專家推薦票數提出擬資助項目建議,報省自然科學基金委審議,確定擬資助項目名單。

六、持續支持和非共識項目

為獎優罰劣,對過去曾承擔過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申請人,在評審期間,其已往結題項目的驗收情況將反饋給評審專家,鼓勵科技人員長期穩定地從事研究工作。同時對一些創新性強而實現的難度大、風險性高的非共識項目在評審和遴選的基礎上給予資助。

七、信息公開與反饋

省自然科學基金資助工作實行全程公示與反饋制度。申請書不得含有法律禁止公開的秘密內容以及申請人要求保密的內容。省自然科學基金辦在省自然科學基金網站及時公布全部申請項目、各階段通過項目和擬資助項目的名稱、申請人姓名、依托單位名稱等基本情況,接受社會監督,並將初審、專家評審以及省自然科學基金委審議等各階段結果及時反饋給項目申請人及所在依托單位。

公示申請項目時,將同時公開項目組成員、主要成員介紹、申請人曾主持和正在主持的國家和省部級項目等簡表內容;公示擬資助項目時,將同時公開申請書摘要內容;資助項目結題驗收時應按規定向有關部門提交科技報告,驗收通過後將公開結題驗收材料內容。

八、申報方式

請課題負責人于規定日期前登陸http://www.zjnsf.gov.cn/login.aspx?ReturnUrl=%2fb%2fhome.aspx%3fPageSignOut%3d1&PageSignOut=1完成網絡申報,並將申報材料書面文件交至教務處(科研發展處)唐慧老師處,同時發送電子材料至郵箱565791943@qq.com。逾期不再受理。

聯系人:唐慧、張帆 電話: 0571-85240027,8111

教務處(科研發展處)

2016年5月6日

附件:

1.申請填寫指南

2.浙江省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指南

3.浙江省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申請指南

4.浙江省自然科學基金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指南

5.浙江省自然科學基金一般項目申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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