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工:
我院2015-2016年學年教科研統計工作已開始,具體安排如下:
1、統計範圍: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間的各項教科研成果(含各級各類校級項目、縱向項目、教材、著作、專利、藝術作品、教科研成果獲獎及教師指導學生獲獎等。)
2、統計要求:請教師本人于6月20日前下載並填寫教科研統計表(見附件),將該表和教科研成果原件及複印件一份至教務處(科研發展處)審核,教師本人簽字確認後,由教務處(科研發展處)反饋至所屬考核部門,作為各考核部門教師業績考核依據之一。
3、非教師系列專業技術人員請于6月20日前按上述要求至教務處(科研發展處)完成審核。
4、所有經審核成果報院領導審批後發放教科研成果獎金。
附件:2015-2016學年教工教科研工作統計表
教務處(科研發展處)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