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位教師:
為進一步提高全省文化科技、藝術科學研究水平,積極鼓勵文化創新,促進科學技術、藝術科學研究,更好地為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服務,加快推進文化強省建設,不斷提升文化軟實力,根據年度工作安排,浙江省文化廳2017年度文化科研項目立項申報工作自即日起啟動。現就文化科研立項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文化科研項目立項申報的主要內容
文化科研工作必須堅持“兩為”方向和“雙百”方針、堅持求真務實,突出前瞻性、科學性、應用性、學術性,營造文化科研學術上的繁榮和良好風氣。
(一)文化科技類項目的內容包括:藝術科技,文物保護科技,圖書館科技,動漫、遊戲、網絡文化及新興文化產業科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技術,文化市場監督管理技術,文化設施、設備、器材的技術規範化、標准化研究及其它文化科技。
(二)藝術科學研究項目請按照綜合性研究及分類研究組織選題,包括:藝術基礎理論研究、戲劇戲曲研究、影視及新媒體藝術研究、音樂研究、舞蹈研究、美術與設計藝術研究、文化藝術管理研究及綜合研究。
(三)社科類項目僅限于文化領域,包括文化學、公共文化服務、文化管理等,要結合浙江地域特色,重點加強我省文化建設中關系全局的重大問題的研究,為科學決策提供有力的依據。
(四)項目選題要兼顧應用研究和基礎研究,注重科學技術發展趨勢及成果在文化藝術領域的應用,注重梳理、把握我省文化藝術曆史發展的脈絡與規律,繼承和發展我國文化藝術優秀傳統,將選題與學科建設、隊伍建設、文化創新、人才培養及科研結構的調整與合理布局結合起來,為繁榮和發展我省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做出應有的貢獻。
(五)今年項目的重點方向:一是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科學價值,特別是文化系統急需解決和文化事業、文化產業發展迫切需要,並且能夠廣泛推廣應用可產生較好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項目;二是對傳承和保護傳統文化迫切需要的項目。原則上一般性的論文發表、論文集及叢書編撰項目不予立項。
二、申請的科研項目一般應具備下列條件
1.科研項目負責人及主要研究人員應有一定的實踐經驗和研究能力,並有確保課題完成的時間,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相當的專業技術知識,無不良科研紀錄。
2.科研項目的研究時間,一般不超過三年。
三、申報有關要求
1.申報負責人請按照要求如實填寫《浙江省文化廳文化科研項目申報書》。項目獲批准後,其申報書即成為具有約束力的課題協議,不再另行簽訂項目合同,課題負責人和課題組成員必須嚴格履行,研究成果的內容不能違背申報書。
2.省文化廳文化科研項目立項申報、論證評審以及項目管理嚴格按照《浙江省文化廳文化科研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執行,凡有未完成項目的人員在項目完成前,以及項目承擔單位按時結題率不到60%的,原則上不得再申報新的課題。省文化廳對入選的文化科研項目暫時取消資金補助。
3.項目負責人要嚴肅科研學術風氣,防止虛假申報、杜撰抄襲、一題多報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嚴肅追究相關項目負責人的所有責任,並記入科研黑名單。
四、申報程序及申報時間
1.系部審核簽字蓋章後,申報匯總表一式一份、項目申報書一式四份交至教務處(科研發展處),並同時將電子稿發至電子郵箱565791943@com。
2.受理時間為即日起至2017年3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申報過程中如有不明之處,請谘詢教務處(科研發展處)。
聯系人:張帆、唐慧,聯系電話:8111,85240027。
附件:
1.浙江省文化廳文化科研項目申報書(社科及藝術研究類)
2.浙江省文化廳文化科研項目申報書(自然科學及應用技術類)
3. 2017年省文化廳系部匯總表
教務處(科研發展處)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