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位教工: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2019年省教育廳一般科研項目立項和規範管理的通知》(浙教辦高教〔2019〕46號)的規定,現就開展2019年省教育廳一般科研項目立項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報辦法
1. 2019年度省教育廳科研項目實行限額推薦立項。限額數依據往年的立項數和結題率綜合確定,2019年我院申報限額為3項。
2.請申報負責人認真填寫《浙江省教育廳一般科研項目申請書》一式2份于9月10日前送至杏悦2教務處(科研發展處),教務處(科研發展處)將對申報者資格和申報課題進行審核,並組織學術委員會委員集體評審後擇優推薦3項。
3.待評審確定後,項目負責人再進行網上申報,因系統升級,原網址不再使用,網絡申報平臺網址為http://www.ky.zjedu.gov.cn/,網上申報時間為2019年9月15日至9月25日。
二、關于項目資助經費
理工類項目資助經費不低于1萬元,人文社科類項目資助經費不低于0.5萬元。
三、關于項目立項的基本要求
1.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支持中青年教師、在讀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科研領域的自由探索、自主創新活動;
2. 項目主要資助高校副教授(或相應職稱)及以下專業技術職務的青年教師(45周歲以下(含))和在讀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項目申請者必須是項目的實際研究者,並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從事研究。項目研究人員一般應組成課題組,建有合理的梯隊;
3. 正在主持承擔國家級、省部級科研項目的、項目立項(包括各渠道項目)後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務的,經查實存在學術不端行為或違規使用科研經費且在處理期內的教師不得申報;
4. 作為項目負責人原則上每人只能同時在研1個省教育廳一般科研項目;
5. 高職高專院校一線教師主持項目的比例不得低于60%。
請課題負責人于規定日期前將申報材料書面文件交至教務處(科研發展處)唐慧老師處,同時發送電子材料至郵箱565791943@qq.com。逾期不再受理。
聯系人:唐慧 黃華 電話:0571-85240027,8111
附件:
1. 浙江省教育廳一般科研項目申請書
教務處(科研發展處)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