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龍港市特殊教育事業發展,建設一支高素質的特殊教育教師隊伍,根據《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和《溫州市教育局 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範公辦杏悦2娱乐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溫教人〔2015〕22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備案制教師1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23年龍港市特殊教育杏悦2娱乐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備案制教師崗位表
崗位代碼 | 崗位 | 招聘人數 | 學曆及專業要求 | 教師資格證要求 |
101 | 音樂 | 2 | 音樂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曆 | 特殊教育或音樂教師資格 |
102 | 體育 | 2 | 體育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曆 | 特殊教育或體育教師資格 |
103 | 美術 | 1 | 美術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曆 | 特殊教育或美術教師資格 |
104 | 語文 | 3 | 特殊教育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曆 | 特殊教育或學科教師資格 |
105 | 數學 | 2 | 特殊教育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曆 | 特殊教育或學科教師資格 |
合 計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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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符合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准則要求,無刑事犯罪記錄和其他不得聘用的違法記錄。
2.具備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道德素養、專業知識水平、工作能力和心理素質。
3.理解特殊教育工作的意義,熱愛特殊教育事業,具有職業理想和敬業精神。
4.認同特殊教育教師職業的專業性、獨特性和複雜性,注重自身專業發展。
(二)崗位條件
1.年齡要求:專科學曆應不超過25周歲(1998年1月1日後出生);本科學曆應不超過30周歲(1993年1月1日後出生);研究生(含2018年起入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學曆應不超過35周歲(1988年1月1日後出生)。
2.戶籍要求:戶籍不限。
3.學曆及專業:學曆要求為專科及以上;所學專業須為與報考崗位一致的相關專業(具體要求詳見崗位表)。
3.教師資格證:具體要求詳見崗位表。報考對象專業為特殊教育的,其教師資格證取得時間可放寬至2024年7月31日,報考對象若不能按規定時間提供相關證書,則取消聘用資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其他不得聘用的違法記錄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5.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條件和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人員。
三、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報名方式
本次考試采用網絡注冊報名。
報名時間:2023年12月12日8時至2023年12月27日17時
資格初審時間:2024年1月3日8時至1月5日17時。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說明理由。
網址:龍港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zjlg.gov.cn/)-機構單位-社會事業局-法定主動公開內容-招聘公告,招聘考錄系統鏈接網址(https://lgshsyj.zhaopin.zj.cn/)。
報考人員上網注冊個人信息後,選擇報考學科崗位,僅注冊不報名無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每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學科崗位,報名時需要在網絡上提交上傳以下清晰材料,原件需在資格複審時提交:
1.身份材料:身份證正反面、戶口簿【戶主頁(第一頁、有登記地址頁)、本人頁】;
2.學曆學位材料: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涉及學曆證書的須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2024年當年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曆、學位證書的需提供)。國<境>外留學歸來報考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曆學位認證書。碩士研究生學曆的還須提供本科學曆學位證書。
3.教師資格證;
4.在高校獲得的各種榮譽證書、獎學金、志願者證書等(若有);
5.特殊教育相關的其他證書(若有);
報名者應當仔細閱讀誠信承諾說明,提交的報名申請材料應當真實、准確、完整。報名者提供虛假報名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現場確認、資格複審(必須本人到場)
時間:2024年1月8日8時至1月8日17時
地點:(待定)
攜帶網絡報名時提交的證書原件及複印件,根據准入條件,經資格審核、面談後,確定考核人選,並發放面試通知書。
(三)面試考核
考核方式為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綜合素質及能力。結構化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7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予錄用。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准。
(四)簽訂就業協議
依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一次按1:1確定擬聘用對象,並簽訂就業協議。若簽約現場有對象放棄的依次遞補。
(五)體檢、考察
1.根據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分崗位按招聘計劃1:1比例確定入圍體檢、考察對象。遇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以下順序確定入圍對象:①學曆高的考生;②畢業證書落款年份早者優先;③若以上均相同,則通過抽簽確定。
2.體檢參照公務員考錄體檢標准執行,體檢結果在龍港市人民政府官網公布。對第一輪體檢不合格或放棄而出現指標缺額的,在同學科崗位報名對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一次。第一輪遞補對象體檢不合格或放棄的,不再遞補。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不再遞補。
體檢工作參照人力社保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報考人員的體檢標准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對象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另行通知),攜帶本人身份證參加體檢,體檢費自負。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作自動放棄處理。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規定進行。
四、公示與聘用
(一)對擬聘用對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並查有實據的,則取消聘用資格。公示期滿後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二)資格審核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報名人員在資格審核時提交的報名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准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名及聘用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或在招聘全過程的各個環節中發現與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員,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
五、其他事項
(一)整個招聘過程應嚴格規範程序,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報名、面試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5號令)執行。
(三)備案制教師待遇及管理詳見《龍港市中小學備案制教師管理暫行辦法》。
(四)招聘工作經中共龍港市委組織部同意,由龍港市社會事業局組織,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正、公平。
(五)本次招聘未盡事宜,由龍港市社會事業局負責解釋。
谘詢電話:龍港市社會事業局人事科0577-59911862
監督電話:龍港市社會事業局機關黨委0577-59911863
龍港市社會事業局
2023年12月6日
來源:龍港市社會事業局
http://www.zjlg.gov.cn/art/2023/12/6/art_1229551151_42085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