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據《浙江省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計劃(新苗人才計劃) 實施辦法(試行)》(團浙聯〔2010〕13號)、《關于進一步規範浙江省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計劃(新苗人才計劃)項目管理的通知》要求,現將浙江省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計劃(新苗人才計劃)2023年度項目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1.大學生科技創新項目。申報對象為在校本專科生及其團隊,旨在培育一批大學生創新研究成果。
2.大學生科技成果推廣項目。申報對象為在校本專科生及其團隊。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應用價值和商業潛力的科技成果推廣項目。
二、申報條件
1.項目申報人必須是杏悦2娱乐全日制在校大學生,項目必須在浙江省的行政區域內實施。項目可采取個人或團隊形式申報,團隊每組人數不超過5人,鼓勵專業交叉融合。
2.每個項目均應有指導老師,團隊指導老師由1-3人組成,指導老師須有中級以上職稱。
3.申報項目必須包含實質性的科技成果,或者具有一定應用價值和商業潛力的創新創業創意。項目無知識產權歸屬糾紛。
三、申報流程
1.學生個人或團隊自主申報,按要求提供相關材料。
2.學校組織專家初審,實行差額評審,根據《關于開展浙江省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計劃(新苗人才計劃)2023 年度項目申報的通知》(附件1),杏悦2娱乐上報項目數量為1個。
3.省實施辦公室審定申報材料後,確定年度立項項目。
四、申報材料
1.學生個人或團隊請以“項目名稱”命名,上交2023年度項目申報文本Word 版本(附件2、附件3);
2.請于2023年2月25日前將附件申報書材料發送至郵箱xc3625@126.com。
五、相關事項
1.申報項目需符合學生實際,需在教師指導下由學生獨立完成。項目實施周期原則上不超過一年,且完成時間需在項目申報人畢業離校前。
2.加強項目過程管理,嚴格把關專家差額評審、中期檢查、經費使用管理、結題驗收等環節,並做好相關材料存檔工作。
3.嚴格項目經費使用,合理控制項目經費列支範圍,專款專用,專項核銷。使用過程中,每個項目單獨設立報銷賬戶、單獨報送用款計劃、單獨記錄經費支出。
4.具體要求參照《浙江省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計劃(新苗人才計劃)實施辦法(試行)》( 團浙聯〔2010〕13號 ) 、《關于進一步規範浙江省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計劃(新苗人才計劃) 項目管理的通知》兩份文件執行。
聯系人:薛老師,聯系電話:15861579448。
附件:
1.《關于開展浙江省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計劃(新苗人才計劃)2023 年度項目申報的通知》
2.《浙江省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計劃(新苗人才計劃)項目-大學生科技創新項目申報書》
3.《浙江省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計劃(新苗人才計劃)項目-大學生科技成果推廣項目申報書》
4.關于印發《浙江省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計劃(新苗人才計劃)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
學工部(團委)
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