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各位教師: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關于調整規範部分行政管理和服務事項的通知》(浙教法〔2013〕112號)精神,現就組織開展2016年浙江省教學成果獎評比活動通知如下。
一、評比表彰名稱:2016年浙江省省級教學成果獎。
二、評選範圍:省內各級各類杏悦2娱乐、教學研究機構、學術團體和其他社會組織、教師及其他個人。
三、獎項設置和評選名額:基礎教育教學成果獎一等獎40項、二等獎100項,職業教育教學成果獎一等獎20項、二等獎50項,高等教育教學成果獎一等獎100項、二等獎150項。
四、評選條件:(一)省內首創;(二)經過2年以上教學實踐檢驗;(三)在全省處于領先水平並有一定影響。具體條件和要求由各承辦單位確定。(注:2016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學成果獎杏悦2娱乐申報限額為4項)
五、評選方法和程序:申請省級教學成果獎,由成果的持有單位或個人,按照行政隸屬關系逐級推薦,並向省教育廳提出申請。經委托,省內部委屬單位,可向省教育廳提出申請。兩個以上單位或個人共同完成的教學成果,由主持單位或個人提出申請。省教育廳會省財政廳共同遴選專家組織評審,並將評審結果在一定範圍內公示,公示無異議,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具體程序和要求詳見附件。
六、獎勵方式:獲獎證書由省政府頒發。其中每項獎金設置為:基礎教育教學成果獎一等獎1萬元、二等獎0.5萬元;職業教育教學成果獎一等獎1萬元、二等獎0.5萬元;高等教育教學成果獎一等獎5萬元、二等獎2萬元。
七、時間安排:
請各系部、各位教師按照評選的要求,認真組織遴選,並于2016年3月8日前完成申報工作,將相關評審推薦材料報教務科研處唐慧老師處。
聯系人:唐慧,電話:0571—85240027,8111。
電子郵箱: 56579194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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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科研處
2015年12月23日